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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孝道
官员孝道
什么是官员对父母的最大不孝?现代官员应如何尽孝?
“百善孝为先”。孝道曾经被作为传统的道德标准决定官员的晋升。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现实政治语境下,中国各地不断掀起官员的孝道考核浪潮。官员孝道考核能否成为官员德考的标准?如何让官员孝道考核落地?本期策划试图给出答案。
官员孝考
◎文/本刊记者 王春
风起云涌推孝考
河北魏县过去因乱而闻名,这里曾发生过震惊全国的假药案等事件,“大、乱、穷”被称为魏县的三大特点。2010年末,魏县再次扬名全国,但这次的关键词是“孝”。魏县官员提拔重用需经孝道考核的做法经媒体报道后,迅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2009年,该县村“两委”换届时,魏县县委书记齐景海要求,“不孝敬父母的人不准进村‘两委’班子,提拔干部必须有父母(岳父母或公婆)的德孝意见证明,无德不孝的人一律不予考虑”。
随后在齐景海的力主下,该县对所有拟提拔或重用的官员实行“不孝否决”,县委常委会成员带头做孝敬老人的模范,同时明确提出,绝不能提拔重用不孝敬父母的领导干部,决不能让德孝方面有瑕疵的干部进入该县各级领导班子。
到2011年1月,德孝考核在魏县的官场整整推行了两年。魏县已有3名科级干部、8名股级干部由于德孝行为有瑕疵而未被重用,有两名科级干部因为德孝问题而被免职。魏县各单位总计建立“个人德孝行为”管理档案3600多份,档案里记录的每一名干部职工的德孝情况被作为晋级评优的重要依据。
“其实,我们在2008年就开始对官员进行孝道考核了。”四川平昌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建军告诉本刊记者。
平昌试点孝道考核是由上级推动的。在此前的2007年10月26日,巴中市委组织部下发文件,要求其下辖包括平昌县在内的三县一区把践行孝道文化情况纳入干部考察内容,其中规定:“凡拟提拔或重用的干部,不仅要考察其政治品质、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还要重点考察其是否孝敬父母、是否善待家人等情况。凡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孝敬父母、不善待家人者,一律不得提拔或重用。情节严重者,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其进行免职或降职;情节恶劣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巴中还年年进行孝星评选活动,市、县、乡都涌现出了不少孝星,他们中的一些代表会受表彰,这其中包括一些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