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阵痛:从帝制到共和
国美人士称,黄光裕事件对公司资金面、品牌和形象带来了严重的伤害。供应商恐慌、供货谨慎、信用压缩。年底时节影响了公司备货,营运压力巨大。
黄光裕案发后,陈晓被任命为董事局代主席,一个月后转正。国美电器董事会成立了特别行动委员会来应对这一危局。
除了陈晓为空降兵,王俊洲、魏秋立均为黄光裕创业期的左膀右臂,为黄光裕私人代表。当时市场一致判断是,陈晓时代的国美依然姓黄,陈晓只是救火队员。
但权力在不知不觉中慢慢分化。
融资成为必然的选项,但这成为大股东与国美的经理人直接冲突之始,也成为国美共和之路的原点。
2008年12月初,国美电器董事会提出一份增发20%普通股或可转债的计划。
面对资金紧绷的危局。黄光裕方面也陆续推荐了一些投资者给陈晓。黄家的人士称,这些都被陈晓以各种理由推掉了,复星的郭广昌 就曾经与陈晓接触过,但最终未果。
国美电器方面称,当时能够接受对原股东如此保护的投资方唯有贝恩。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公司的融资,解决公司生死存亡的资金瓶颈,整体方案是董事会在当时的情况下做出的有利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最优选择。
2009年6月22日,国美对外披露了有贝恩资本参与的、包括增发可转债以及配售新股相结合的融资方案,获得32亿港元资金。
根据之前的注资协议,贝恩资本持有国美15.9亿元可转债,同时有权将其转换为10.8%的国美电器股权。
贝恩的进入是国美架构的转折点,从此之后,国美要回到过去将付出沉重代价。贝恩资本入股时与国美达成了一系列协议包括:
确保贝恩资本董事人选:根据协议,国美电器需尽力确保贝恩资本方面的董事人选。如果国美电器违约,贝恩有权要求国美电器以1.5倍的代价即24亿元赎回可转债。
现有团队的治理被锁定:协议规定,如果陈晓、王俊洲、魏秋立三个执行董事中两个被免职,就属于触发国美违约的特殊事件。
陈晓地位的巩固:陈晓以个人名义为国美电器做贷款担保,陈晓的离职将会解除担保。陈晓被免的结果很可能触发上述违约条款。
但这一切没有能够让黄光裕家族及时了解,黄光裕家族代表对本报称,引入贝恩的过程他们并不是很清楚,因为从谈判开始陈晓不再透露任何信息。理由很简单:保密期只有董事会成员能够了解。
最终三方达成了妥协,“我们提出可以降低股权,但不能失去控制权,主要是争取发债规模,最终确保在供股后,大股东持股比例保持在30%以上,避免今后提出要约收购的风险”,黄氏家族的人称。之后,黄光裕方面认购了全部新股,将其股份增加到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