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O2O首提“核心能力是连接”
微信O2O首提“核心能力是连接”
微信的基础是一对一的沟通功能,相对于微博的一对多沟通功能。一对一重要特点是私密性,微博上能否实现一对一的功能,显然是可以的,现有的私信是一 种,也就是说,在技术上微博除了一对多以外还可以一对一。在内容发布上,微博同样可以发布音频、视频、影像等多媒体信息,存在的疑问在 于微博如何将这些功能予以组合,实现产品化。
在发布功能上,微博客户端是微信的强大对手,除此之外,微信具有一对多的传播功能,而微博一对多广播功能外,还有关系链传播,关系链传播是广播式传 播基础上发展而来,是其的升级进化形态,传播效率上,两者相差不是一个等级,而且传播效率又是一个发布平台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微信有的,微博都能具备,微博有的,微信无法提供。
微信的基因决定了其无法与微博竞争,如果想占据这个O2O入口,理论上没什么戏。
信息平台微信能否依赖自己的沟通工具属性获得机会?前面我们说过,一对一的沟通模式下也要解决信息多样化的问题,解决2亿多用户间如何建立联系的问 题,也说明了微信初步具备利用信息多义来解决这个问题的能力,利用LBS,是微信的重要一个手段。微信可以通过用户的需求情境来集合信息,给予信息新的解 读。对于用户来说,需求某个地点的餐饮信息,微信就提供附近的餐饮信息优惠券等,帮助陌生人间建立联系。另一种方式是,对于餐馆、商场、影院等来说,附近 的用户都是可能的消费者,不同的行业,同样的用户信息就有各自的解读,就有各自的商业价值。
地点是用户需求情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成了信息多义组织的一个重要载体,LBS商业价值的源头在此。微信可以应用LBS来组织信息,那么微信的竞 争对手当然也同样可以利用LBS,现在微信先行一步,将LBS与微信结合在一起,用微信扩展LBS的应用,用LBS的属性增强微信的工具属性,两者相互促 进。
微信能否就此构建竞争壁垒,对竞争对手进行有效的阻击?
同时用户需求情境还包括很多方面,时间,名人资源,特定行为等,比如明星的粉丝群体,有共同的需求,可以就此提供相应的信息,有购房行为的,会有一 些共同的信息需求等等。所以信息的多义不只是LBS,微信除了融合LBS外,还可以根据用户的需求情境提供更个性化的应用,由此组建一个纵深的综合型竞争 壁垒。
微信在前,微博在后,两者不同的传播渠道,决定了他们解决信息多样性和多义的效率的本质差别,移动互联网为产品提供广阔的舞台,但没有有效的解决信息的多样和多义的手段,只能望洋兴叹。
当微博或者基于微博的客户端介入移动互联网时,关系链传播渠道在信息传播的过程中解决了信息的多样性和多义,当他们比微信更好的根据用户需求情境来集合信息,更能个性化和效率的满足用户的信息需求,微信的竞争力在哪呢,辛苦搭建的竞争壁垒能起多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