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妆品产品备案管理相关违禁词语通告
10、其他:(1)对体积小又没小包装不便标注说明性内容的裸体产品,应标注产品名称和制造者名称。(2)应按GB7916的要求注明某些特定原料所需注明的内容。
五、基本要求
1、化妆品标签不应在流通环节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
2、化妆品标签所有文字应是规范的汉字,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外文,但必须拼写正确。
3、进口化妆品应同时使用规范的汉字标注各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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