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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注册公司
如何注册公司
注册公司材料
1.公司名称(5个以上公司备选名称)
2.公司注册地址的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房产需在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的公章;高新区.经济开发区需要提供房产证原件给工商局进行核对)
3.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4.全体股东出资比例(股东占公司股份的安排)
5.公司经营范围(公司主要经营什么,先留涉及的内容,具体的要工商局核定规定的表述,有的范围可能涉及到办理资质或许可证)
注册公司流程
第一步:准备5个以上公司名称到工商局核名
第二步:准备身份证,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等资料
第三步:把第二步准备的资料递交给工商局
第四步:到工商局办理领取营业执照
第五步:刻章一套 分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第六步:整理资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七步:整理资料到国税局办证处办理国税证
第八步:整理资料到地税局办证处办理地税
第九步:到开立验资户的银行或其他银行开设公司基本账户
第十步:公司会计整理资料到国地税务分局办理公司报到核税及报税事宜
公司名称的法律规定
名称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公司名称组成:
广州(广州市)+太平洋+科技+有限公司
太平洋+广州(广州市)+科技+有限公司
太平洋+科技+广州(广州市)+有限公司
广州(广州市)为行政区划,太平洋为字号,科技是行业特点,有限公司是组织形式。
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冠以主办单位的全称。如:广州(广州市)太平洋商贸有限公司天河分公司;
公司注册资金规定
新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实缴的,注册资本为股东或者发起人实缴的出资额或者实收股本总额。
第九条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公司章程规定,登记机关按照公司章程规定予以登记。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3企业登记形式
1.国有独资公司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3.股份有限公司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七)上市股份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4.个体工商户
5.个人独资企业
6.私营合伙企业
7.其他
非公司企业:具有投资资格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
公司种类
1.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划分为五类:
(1)无限公司,即所有股东无论出资数额多少,均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3)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股份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份和有限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这种划分方法是对公司进行最基本的划分方法。
2.根据公司国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
3.根据公司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或根据协议,能够控制.支配其他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母公司最基本的特征,不在于是否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而在于是否参与子公司业务经营。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对外独立开展业务和承担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根据公司在管辖与被管辖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分为总公司和分公司。
总公司又称本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并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机构。总公司通常先于分公司而设立,在公司内部管辖系统中,处于领导.支配地位。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律上和经济上的独立地位,但其设立程序简单。我国公司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本公司承担。
5.根据公司的信用基础的不同,公司的经营活动以股东个人的信用而非公司资本的多寡为基础的公司称为人合公司,如无限公司;公司的经营活动以公司的资本规模为基础的称为资合公司,如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的设立和经营同时依赖于股东个人信用和公司资本规模的公司,如两合公司。
行业类别
要根据广州市工商局规定的行业分类标准分类
所涉及行业包括电子技术.软件科技.网络技术.文化用品.家用电器.五金交电.通信设备.电讯器材.电线.电缆.仪器仪表.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皮革制品.汽车配件.建筑装饰.室内装潢.信息咨询.管理咨询.加工贸易.投资服务.音响设备.机电产品.服装服饰等等。
递交工商局的材料
(一)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指定(委托)书》;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6.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减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我国按照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三原则,要求公司必须保持注册资本的相对稳定,同时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规定了具体的条件和程序。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是指在公司成立后,经权力机构决议,依法定程序在原有注册资本的基础上予以扩大,增加公司实有资本总额的法律行为。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主要途径是股东增加出资,情况比较简单;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行新股来增加注册资本,也可以将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情况比较复杂。下面主要介绍一下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程序和要求。
(一)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由董事会拟订增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由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决议内容应包括新股种类及数额.新股发行价格.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
(二)增量发行新股应符合法定条件。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三)发行新股须进行审批。股东大会作出发行新股的决议后,董事会必须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四)进行公告。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表及附表。
(五)公积金转增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增加每股面值。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15%。
(六)变更登记。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后,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是指公司成立后,经权力机构决议,依法定程序使其注册资本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削减的法律行为。其法定程序如下:
(一)公司权力机构作出决议或决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在有限责任公司,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在国有独资公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的减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在股份有限公司,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决议通过。
(二)编制表册。公司决议减少注册资本时,董事会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三)通知和公告。应当注意的是,就增加注册资本这一事项,公司不必通知和公告债权人,但当公司减少其注册资本时,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四)进行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公司章程原定的注册资本发生变化,须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办理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的,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收购本公司股票的方式减少注册资本的,必须在10日内注销该部分股份,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步骤
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备用名称若干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确定公司住所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且一般要求必须用工商局的同一制式租房协议,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提供者应根据房屋权属情况,分别出具以下证明:
(1)房屋提供者如有房产证应另附房产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或由产权人签字。
(2)无产权证的由产权单位的上级或房产证发放单位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说明情况并盖章确认;地处农村地区的也可由当地政府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签署同意在该地点从事经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产权为军队房产,应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房屋为新购置的商品房又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应提交由购房人签字或购房单位盖章的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加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预售房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
(5)房屋提供者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具有出租经营权的企业,可直接在“房屋提供者证明”栏内加盖公章,同时应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供产权证。
(6)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3.编写公司章程
按规定编写公司章程,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并署名日期。
4.申请公司营业执照
时限:受理后3个工作日可领取执照。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预核准名称投资人名录表》;
(5)股东资格证明;
(6)《指定(委托)书》;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5.刻公章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6.办理代码证
企业法人代码登记办事机构: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办理
时限:受理后3个工作日
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人单位提交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集体.全民所有制单位和非法人单位提交上级主管部门代码证书复印件;
(5)单位邮编.电话.正式职工人数;(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办理税务登记证书
办理事项:税务登记(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
办理地点:税务登记机关窗口
提供材料:“个体经济”可不报送以下的⑵.⑷.⑸项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或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6)房产证明.产权证明和租赁协议复印件;
(7)公章;
(8)开业准予通知书;
(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材料;
(10)填写税局相关表格,税种.社保核定表。
8.开设企业基本帐户
凭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法人身份证.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去银行开立基本帐户。
时间
一.基本流程时间
1.公司查名所需时间
注册公司查名时间在2个工作日左右。
2.准备资料所需时间
所需时间约在1个工作日,需要股东签名配合。
3.办理营业执照所需时间
提交工商注册材料到营业执照颁发下来,工商局规定的时间为3个工作日。如要补交资料要在补交资料后的3个工作日。
4.刻章
营业执照审批下来后,需刻公司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印章,这个公安局备案一般需3个工作日
5.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所需时间
提交注册所需材料到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需要的时间为1-3个工作日。
6.办理税务登记证所需时间
税务登记证各区的办理时间不同,一般在3-5个工作日。
7.银行开设基本账户
银行开设基本帐户 (客户自行控制),一般7个工作日才可以拿到开户许可证。
二.特殊情况注意
1.若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到特殊行业,还需办理行业许可证,各行业的许可证办理所需时间没有统一标准。
2.注册外贸公司,还需办理进出口备案手续,办理进出口备案所需时间在20个工作日左右。
3.注册外资公司因涉及到外经委审批及办理统计.外汇.财政等登记,其注册公司所需时间比内资公司要长。
开业手续
办理税种核定和申请领购发票
法人代表和财务到所属税务专管部门报到,根据企业实际经营范围办理税种核定,即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
要注一般纳税人需要另外申请
从事服务行业的申请服务业统一发票
从事商业批发零售的申请商业统一发票
从事特种行业的需要申请专用发票,如:广告行业申请广告业专用发票,从事运输行业的申请货物运输统一发票等
公司自领取税务登记证的次月1-15日须进行纳税申报
领取报表正常申报并缴纳税款
认定
1.一般纳税人公司要求:
需具备条件为:实际经营地址(不限房屋用途,住宅可以)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协议还余1年以上(公司名义签订),租房发票三个月(就近税务所代开),会计人员身份证明和从业资格证。
2.征收方式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核定征收或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另计;
3.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为3个月,违规三个月后才改为正式一般纳税人资格.
一般纳税人公司好处
1.运作公司的时候,很多合作企业需要对方开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申办一般纳税人可以满足客户的需求。对拓展业务,扩大销售方面有着很大的作用
2.在记账报税的时候可以享受免税,抵税,退税等好处
3.可以很好的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公司利润.竞争力方面有一定的优势 (一般纳税人是大多数企业的首选合作对象)
4.因为可以抵税.免税等,所以可以降低企业税负及税收风险 (比如说:发票会受到统一管理,全国联入税控系统等).
5.国家支持企业申办一般纳税人,也是企业日后发展的趋势所在,先知先行才能引领企业团队,让自己的企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变更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决议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
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内容应当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
5.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
10.公司营业执照。
注:依照最新《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联系客服索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资料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或提交原件核对。
提交的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外商投资企业提供资料
外商投资项目,要经过对项目建议书的审批(外资企业无此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和合同.章程的审批三个步骤方才完成。
(一)项目建议书的审批。
由拟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向项目审批机关提交项目建议书和其他必要文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申请下一步的审批。项目建议书应
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合营中方基本情况,包括中方合营单位名称,生产经营概况,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2.合营目的,要着重说明出口创汇.引进技术等必要性和可能性。
3.合营外方基本情况,包括外商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
4.合营范围和规模,要着重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产品的国内外需求和生产情况,以及产品的主要销售地区。
5.投资总额,指合营项目需要投入的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之总和。
6.投资方式和资金来源,包括合营各方投资的比例和资金构成的比例。
7.生产技术和主要设备,主要说明技术和设备的先进性.适用性和可靠性,以及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8.主要原材料.水.电.气运输等需要量和来源。
9.人员的数量.构成和来源。
10.经济效益,并着重说明外汇收支的安排。
合营中方除向审批机关提交项目建议书外,还要根据项目的规模及特点向审批机
关提交以下文件:
1.项目各方的合作意向书;
2.外商资信情况调查表;
3.审批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
项目建议书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由项目各方在项目建议书的基础上,共同编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审批机关审批。生产性项目的公司注册资金和公司注册资本的区别
1)所反映的是企业经营管理权;2)注册资金是企业实有资产的总和,注册资本是出资人实缴的出资额的总和。3)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
可行性报告主要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基本概况。
(1)合营企业名称.法定地址.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2)合营各方基本情况,包括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中方要说明主管部门);
(3)合资企业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包括合营各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4)合营期限和合营各方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比例;
2.产品生产安排及其依据。国内外市场情况预测,以及国内目已有和在建的生产装置能力。
3.物料供应安排(包括能源和交通等)及其依据。
4.项目地址选择及其依据。
5.技术设备和工艺过程的选择及其依据(包括国内外设备分配的安排)。
6.生产组织安排(包括职工数.构成.来源及经营管理)及其依据。
7.环境污染治理和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及其依据。
8.建设方式.建设进度安排及其依据。
9.资金筹措及其依据(包括原厂房.设备入股计算的依据)。
10.外汇收支安排及其依据。
11.技术经济效益的综合分析
项目各方除向审批机关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外,还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述文件:
1.项目建议书及批准文件;
2.项目各方所在国政府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
3.国内外市场需求情况调研.预测报告;
4.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所需原材料.资金的安排意见;
5.审批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审批机关自接到上述材料之日起,90天之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三)合同.章程的审批。外商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合营各方便开始签订合同,制定章程,报审批机关审批。
(四)合营企业合同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2.合营企业名称.法定地址.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3.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出资的缴付期限以及出资额欠缴.转让的规定;
4.合营各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
5.合营企业董事会的组成.董事名额的分配以及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聘用办法;
6.采用的主要生产设备.生产技术及其来源;
7.原材料购买和产品销售方式,产品在中国境内和境外销售的比例;
8.外汇资金收支的安排;
9.财务.会计.审计的处理原则;
10.有关劳动管理.工资.福利.劳动保险等事项的规定;
11.合营企业期限.解散及清算;
12.违反合同的责任;
13.解决合营各方之间的方式和程序;
14.合同文本采用的文字和合同生效的条件。
合营企业合同的附件,与合营企业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合营企业的章程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合营企业名称及法定地址;
2.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合营期限;
3.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
4.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额转让的规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
5.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划,董事的任期,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职责;
6.管理机构的设置.办事规则,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免方法;
7.财务.会计.审计制度的原则;
8.解散和清算;
9.章程修改的程序。
(六)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设立合营企业的申请书;
2.合营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由合营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合同和章程;
4.由合营各方委派的合营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
5.中方合营者的企业主管部门和合营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设立该合营企业签署的意见。
上列各项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中2.3.4项文件可同时用合营各方商定的一种外文书写。两种文字书写的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审批机关自接到上述材料之日起,三个月内决定批准或不批准。
(七)设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1.设立合作企业的项目建议收,并附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2.合作各方共同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送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3.由合作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署的合作企业协议.合同.章程;
4.合作各方的营业执照或者注册登记证明.资信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外国合作者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有关其身份.履历和资信情况的有效证明文件;
5.合作各方协商确定的合作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的人选名单;
6.审查批准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前款所列文件,除第4项所列外国合作者提供的文件外,必须报送中文本,第2项.第3项和第5项所列文件可以同时报送合作各方商定的一种外文本。
审批批准机关应当自收到规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45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八)外国投资者拟在中国境设立外资企业,应当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外资企业章程;
4.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
5.外国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
6.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书面答复;
7.需要进口的物资清单;
8.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
前款1.3项文件必须用中文写;
2.4.5项文件可以用外文书写,但应当附中文译文。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合同副本报送审批机关备案。
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9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经审批机关批准并颁发批准证书后,标志着项目审批
的最后完成。外商投资项目的各方应在合同章程批准之日起30天内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外资公司注册条件
1.外资企业股东外商独资公司的股东可以为外国企业,也可以外国居民.中外合资公司的股东,对于中方股东有特殊要求,即中方股东不能是中国居民,必须是中国公司。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并验资股东的身份证明。外国企业提交经公证过的合法开业证明,外国个人提交经公证过的护照。
2.外资企业监事
若设监事会,至少需三名监事成员。若不设监事会,可设一名监事即可监事可以是外国个人也可以是中国大陆居民。在办理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监事的身份证明。
3.外资企业董事
外资公司成立时,可以设董事会,也可以不设董事会,若不设董事会,需设一名执行董事。外资公司董事或执行董事即可以聘请大陆居民也可以委派外国个人担任
外资公司注册时,董事需出具身份证明材料
4.外资企业注册资本 中国大陆注册外资公司,注册资本需实际出资。外资公司注册资本可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外资公司各行业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外国投资者需
将注册资本打入外资公司外汇账户,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来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5.外资企业公司名称
外资注册公司时,首先要进行公司名称核准,需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查名。上海注册公司查名的规则是,同行业中,公司名称不能同名也不能同音,多个字号的,需拆开来查名
6.经营范围
外资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字数在100个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
中国对外资公司注册登记是实行审批制的,有些行业,如矿产.零售等是属于外资限制进入的行业,需中国商务部审批。
7.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的办公地址,需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发票
8.法定代表人
外资企业需设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之一,也可以聘请。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法人代表,即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外国人。 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照片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条件
注册公司的条件有很多,主要有公司股东.监事.董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
1.公司股东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时必须有一位股东(投资者),一位股东投资成立的公司属于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东投资注册公司。
公司注册时,需提交并验资股东的身份证明原件。
2.监事
按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成立时,可以设监事会(需多名监事),也可以不设监事会,但需设一名监事。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担任监事;二人及以上的股东,其中一名股东可以担任监事。
公司注册时,需提交监事的身份证明原件.
3.公司注册资本
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注册资本。
股东将注册资本打入公司验资帐户,由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来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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