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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凡四训》原文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12-04-28 21:25:38
      夫血肉之身,尚然有数;义理之身,岂不能格天。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诗云:『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孔先生算汝不登科第,不生子者,此天作之孽,犹可得而违;汝今扩充德性,力行善事,多积阴德,此自己所作之福也,安得而不受享乎?
      易为君子谋,趋吉避凶;若言天命有常,吉何可趋,凶何可避?开章第
  一义,便说:『积善之家,必有馀庆。』汝信得及否?」
 
      余信其言,拜而受教。因将往日之罪,佛前尽情发露,为疏一通,先求登科;誓行善事三千条,以报天地祖宗之德。
      云谷出功过格示余,令所行之事,逐日登记;善则记数,恶则退除,且教持准提咒,以期必验。
      语余曰:「符录家有云:『不会书符,被鬼神笑。』此有秘传,只是不动念也。执笔书符,先把万缘放下,一尘不起。从此念头不动处,下一点,谓之混沌开基。由此而一笔挥成,更无思虑,此符便灵。凡祈天立命,都要从无思无虑处
  感格。
      孟子论立命之学,而曰:『夭寿不贰。』夫夭寿,至贰者也。当其不动念时,孰为夭,孰为寿?细分之,丰歉不贰,然后可立贫富之命;穷通不贰,然后可立贵贱之命;夭寿不贰,然后可立生死之命。人生世间,惟死生为重,曰夭寿,则一切顺逆皆该之矣。
      至修身以俟之,乃积德祈天之事。曰修,则身有过恶,皆当治而去之;曰俟,则一毫觊觎,一毫将迎,皆当斩绝之矣。到此地位,直造先天之境,即此便是实学。
      汝未能无心,但能持准提咒,无记无数,不令间断,持得纯熟,於持中不持,於不持中持。到得念头不动,则灵验矣。」
 
      余初号学海,是日改号了凡;盖悟立命之说,而不欲落凡夫窠臼也。从此而后,终日兢兢,便觉与前不同。前日只是悠悠放任,到此自有战兢惕厉景象,在暗室屋漏中,常恐得罪天地鬼神;遇人憎我毁我,自能恬然容受。
      到明年(西元1570年)礼部考科举,孔先生算该第三,忽考第一;其言不验,而秋闱中式矣。然行义未纯,检身多误;或见善而行之不勇,或救人而心常自疑;或身勉为善,而口有过言;或醒时操持,而醉后放逸;以过折功,日常虚度。自己巳岁(西元1569年)发愿,直至己卯岁(西元1579年),历十馀年,而三千善行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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