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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营销不是全民销售
全民营销不是全民销售
微商的核心用户群应该是专业服务人士
微商目前尚无统一认知的定义。一般是指以“个人”为单位的、利用web3.0时代所衍生的载体渠道,将传统方式与互联网相结合,不存在区域限制,且可移动性地实现销售渠道新突破的小型个体行为。简单的说,微商就是资源整合。
微商包含微信电商。微信仅仅是微商的一个小的组成部分,是其中的一个媒介载体。
微商最近很火,很多人把通过微信开个小店就当成了“微商”,并且与淘宝相提并论,俨然自成一派。实际上,微商并非“微信电商”,更不是仅仅指微信小店,微商指的是在移动终端平台上借助移动互联技术进行的商业活动,或者简单的指为通过手机开店来完成网络购物。
去年朋友圈营销火了一阵,后来微信出面挥了挥手消停了。两会期间,马化腾出来说了一句看好微商,然后微商一夜之间就火爆起来。紧接着你可以看到,诸多的电商品牌开始转作微商,去年低调运作的微商开始公开高调宣传,一个个微商大会召开了,一个个微商品牌的微分销体系在建立,一辆辆宝马玛莎拉蒂被开走,一波波微信营销信息和朋友圈广告在袭来。
可以说2015年的微商正在走向巅峰,借助越来越成熟的微店、微分销工具,快速发展,这让想起了淘宝的野蛮生长出去。如果我们详细看一下微商和微分销的模式,微商是品牌商尤其是互联网品牌或快品牌为核心,凭借微信或微店系统,基于个体微客或者小商户建立起来的多层次金字塔形似的微分销体系。
当前微商和微分销的核心特点
一是多层级,已经超过2层,佣金提成目前部分是限制在二级提成,而部分可能是多级提成,甚至已经有部分突破卖人头、多级提成等传销底线。
二是以个人建立起全民销售,这里没有用全民营销而是全面销售,因为就是单纯的销售产品,是一种以工作、家庭、亲友等来源的个人信任为背书的销售。
三是组织呈现弱关系,是一种典型的因利而生、因利而死的松散型组织,微分销的入门低也意味着出门也低,可能会瞬间因为高激励建立起来,也可能会瞬间因为某种致命原因而倒塌。
每一次新的模式一定是顺应大势的,现在的大势就是互联网。
淘宝当年抓住了那些摆地摊的中小商户顺应互联网的大势,而微商的大势是移动互联网。所以基于移动,基于微信或者微店是没有错的,但是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核心:互联网本是就是为了消除渠道层次,实现扁平化,重构价值链。在这一点上,当前的微商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它并没有消除渠道层次,实现扁平化,而是将分销的主体从公司模式的代理转化为个人微客模式的代理,继续分层次分销。微商品牌的研发设计制造物流是统一的中后台,但前台却又做了一个金字塔式的微分销销售体系,一级级的下去,这实际上是反互联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