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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了解传统文化
中国哲学的人生观就是先哲对于人生的意义和理想的根本观点。从中国哲学整体思维特征来看,古代哲学家都从整个宇宙的广阔角度来考察人生,通过把握宇宙发展的规律,来确定人生活动的方向和规则。正如当代学者张岱年指出的那样,“中国思想家多认为人生的准则即是宇宙之本根,宇宙之本根便是道德酌标准;关于宇宙的根本原理,也即是关于人生的根本原理”(张岱年:《张岱年文集(第—卷)》。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20页)。这种对于天人关系的沉思,标志着人从自然界分化出来之后对自然及对自身理性认识的深化。古代哲学家揭示了天人关系的基本模式,即天人合一、天人相分和天人相胜,在这种天人之辩中,贬损或弘扬人的主观能动性,也就提供了社会人生、修身处世的不同价值或意义指向。
大体而言,“天人合一”是指天与人是相通相类和统一的,认为天是人伦道德的本源,人伦道德源出于天。将天道与人性合而为一,表面上似将天道说为人性,实际上乃是将人性说为天道,即将人伦义理说为字宙的主宰原则。首先把天道与人性联系在一起的是孟子,他提出了“尽心、知性、知天”和“存心、养性、事天”的天人合一的公式,强调天人相通相联。其思想内涵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努力认识自己的本心善性,知道人心善性是禀天之赋,而天是遵循自然之道行事的,这叫知天;二是若要知天行事,就必须摒弃私欲,存心养性,发挥人之美德,以公正的态度,中肯地把握天道,这叫事天。人的心性与天之道理交融,即“与天地同流”,也就进入了“天人合一”的理想状态。《中庸》把“诚”作为人生最高境界,“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中庸章句·二十二章》),天道为人道之根本,至诚就能尽己、尽人、尽物之性,达到圣人的境界,进而可以“赞天地之化育”,“与天地参矣”(《中庸章句·二十章》)。这里,“诚”不过是“天人合一”的另一种表达方式而已。而道家所持的则是一种天人不分、主客体融合的“天人合一”的精神境界观,认为“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集解·齐物论》),天人在本质上为一体,只要顺应人之自然本性,即能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易传》提出“与天地合其德”的天人协调思想,既强调了对客观规律的尊重,又注意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是对天人关系较为全面的论述。汉代董仲舒提出“天人感应”论,使天人关系又陷人了神秘学说。而理学·的天道性命之学,标志着“天人合一”思维的最后完成。理学家们直接继承孟子、《易传》的思想学说,把天演变为“理”,认为心性、天只是一事。程颢说:“只心便是天,尽之便是性,知性便知天”,人性与天道相通一贯,“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河南程氏遗书(卷二上)》,见《二程集(第二册)》)。因此,二程要求人们通过格物致知、穷理尽性的功夫,达到与“天理”合一的境界。总之,中国传统哲学在“天人合一”的基本模式中,都主张自我体验、自我直觉、自我超越,认识了自身,也就认识了自然界和宇宙的根本规律。儒家倾向于把自然界人化,使伦理道德本体化;道家倾向于把人自然化,使超伦理的“自然”变成人性;理学实现了儒道合一,把内在的道德伦理超越化,变成先验的本体存在,认为人与天合其德同其体,因此,人只要反身自思,便能穷尽天地万物的道理,而最终实现人生的理想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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